本報4月15日訊(記者 柳德新 通訊員 王農敦 實習生 湯曉旭)汛期已到,柳林江卻存在大量阻洪設施。近日,省防指向岳陽、益陽兩市防指發出通知,要求兩地在5月底前將轄區內柳林江阻洪設施全部清除。
  岳陽市、益陽市轄區內的柳林江(又名鏡明河)全長24.01公里,流域面積318平方公里,流經益陽市赫山區的歐江岔鎮、牌口鄉和岳陽市湘陰縣的茶湖潭鎮、新泉鎮、嶺北鎮,經新泉寺水閘入湘江。柳林江是赫山區與湘陰縣共同管理的重要河道,擔負著調蓄、灌溉、行洪等任務,河道兩岸堤防保護農田200多萬畝,保護人口100多萬人,其防洪保安、旱澇保收作用相當重要。
  近年來,柳林江兩岸部分村民在河道內非法設置攔網、圍墾河道、人行便橋等阻洪設施,嚴重阻礙行洪,危及堤防及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有關規定,省防指要求,岳陽市、益陽市防指分別督促湘陰縣人民政府、赫山區人民政府,務必在5月底前將轄區內阻洪設施全部清除,逾期未清除的,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。  (原標題:柳林江阻洪設施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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